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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林世纪华府规划建设9栋主体,其中1—8栋为17或18层的小高层住宅,9栋为配套幼儿园(三层)。项目总户数为1538套,其中:65平米以下的2房2厅1卫占总户数比例的94.41%,即:1452套;85平米的3房2厅1卫占总户数比例的5.59%,即:86套。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不低于800元/㎡的统一室内装修标准。最低销售价格为5329元/㎡(含装修)。香林世纪华府使用年限:70年(2011年07月20日至2081年07月19日止)。
   所谓安居型商品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转让年限,按照规定标准,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单身居民配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安居型商品房兼具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两种属性,重点面向人才和户籍“夹心层”,其中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占安居型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
  购买条件:
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下同)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学校:坪西学校 新梓学校 坪地中学 龙岗中学
社区配套:1600㎡幼儿园(6个班)、1500㎡文化会所、4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坪西市场站 公交车到达线路:862;811;M275(原969); 坪西村委站 公交车到达线路: M316;B738; 自驾车路径 : 1)龙岗中心城 →深惠路坪地方向行驶(北段)→花园路(坪西学校方向)→坪西中路→龙岭南路到达项目(花园路段、坪西中路段均设置有项目路径指示牌),全程10分钟; (2)龙岗中心城 →北通道(深圳国际低碳城方向行驶)→第一红绿灯路口右转直下300米到达项目(北通道设置有项目路径指示牌),全程5分钟; (3)市区(罗湖、福田、南山)→南坪快速→水官高速→北通道(深圳国际低碳城方向行驶)→第一红绿灯路口右转直下300米到达项目(北通道设置有项目路径指示牌),全程约35分钟。
 
 
(二)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商品房、军产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自建私房、违建住房等)和住房建设用地,且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六)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下列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1、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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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香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深圳市香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全资企业,依托于房地产开发商这一实 力的自有物业控制权与资金保障,倾力打造香缤物业自我特色, 目前公司主要以物业管理为主营项目,下设三个部门及 一个管理处,共有员工120多人,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及技术职称的员工占90%以上, 持证上岗率100%。 公司依据 “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善于总结、积极创新及赶超先进”管理发展思路,格守“优质服务、依法管理、无限创新、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确立了“四化”建设服务模式,即管理观念现代化(信息观念、系统观念、经营观念)、管理组 织网络化、管理标准规范化、管理方式程序化。在建设和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同时,注重现代物业的生态环境、人文 环境和小区智能信息化建设,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家居理念。物流部为公司与大厦之间的第一层界面,下辖安保、保洁、 服务三个专业部门,统筹负责大厦的安全保卫、消防、清洁绿化及各类服务工作。根据部门性质,物业部突出了“以人为本”管理思路,通过系统专业的培训,提高了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思想教育与引导,将服务意识溶入到每个员工的 实际工作中,真正体现了现代金融大厦物业管理中,以服务为先的管理思想。
服务项目:香缤广场、香林世纪华府、香林玫瑰花园
服务地址:宝安八区香缤广场五楼
服务电话:0755-2788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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